资本进入所需要的条件不只是税收和土地。为此,地方政府需要各种眼花缭乱的手段。如浙江某县通过在电视台、网站开辟“大项目推进年”专题栏目,进一步营造突破大项目的浓厚氛围;另有地方的优惠政策称,“对引进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项目,按投资额的1.2倍计入引资单位招商实绩;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,按投资额的1.5倍计入引资单位招商实绩。对引进大项目的直接有功人员,要给予重奖重用。”
由于这些大项目数额巨大,动辄几亿、十几个亿,所以进一步融资是它们通常采取的手段。有些企业——比如参与随州磁悬浮建设的北京美尔斯通公司,就是一家科技中介公司。在中华文化标志城和华夏祖龙中,这个思路都有所体现。最初投资的公司很可能只是一家中介,他们出点子出技术,地方政府出土地,最后的投资者还是被“吸引来”的。
为了促成大项目的上马,地方政府还愿意寻找专家学者的支持。比如在山东曲阜“中华文化标志城”事件中,“69个院士联名上书”支持造城,就是一例。尽管事后其中的一名工程院院士何镜堂出来解释说,“时间太长了,我记不清楚了,可能是口头答应的吧。”
然而,大项目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”和“为人民创造财富”的双重目的似乎难以达到。不管其出资人为谁,各级地方目前的大项目投入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期。据了解,2001~2006年中国文化事业的总投入为654亿,而仅仅是其中的“中华文化标志城”项目开建,就将会用掉相当于6年全国文化总投入的一半。
2008年4月1日,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在“中国未来城市发展模式研讨会”上披露,近10年中,中国上马的大型文化项目投入已达3000多亿人民币,但出现了近20000个项目的亏损。
沈望舒分析这些项目亏损的原因时说:“我们现在有热情,可是首先违背了规律,就是不知道需求在哪里。你可以看到绝大部分(文化旅游产业)的市场规划是没有关于需求分析的,如果要谈需求分析,它也是没有具像化的分析,而是用所谓的人均GDP达到多少,文化消费就应该达到多少推导出来的。因此,我们所做的那些文化项目,实际那种文化的感召力、文化消费的吸纳力都是很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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